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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4-02期 第封二版:要闻/热评

疫情防控阻击战体现了治理组合拳的强大力量

  

宋秀波(市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对国家体系和治理能力进行一次全面检视。在应对这次突发疫情过程中,我们形成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协同作用的强有力组合拳,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新课题交上了合格的答卷。
  以整体性思维加强对疫情的系统治理。自疫情暴发,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多次会议以系统整体性视野认真审视疫情防控工作,并部署到各个细节,构建了职责分明、高效有序、运作规范、举措严密、检查督促有据、考核奖惩分明的应对疫情的组织管理体系。这套体系全面而严密,包括信息及时公开透明体系、新闻舆论导向体系、社会心理疏导体系、精神文明教育体系、应急救助和志愿服务体系,由中央统一调度,地方严格执行,这种整体性的思路加上强有力的措施,各个环节都得到了科学管控。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组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制度优势,凝聚全社会包括海外侨胞的力量,加大对疫情防控的人力物力投入、加强对疫情的科研、完善疫情后的重建与恢复,一方面集中优势和强势力量,打赢这场战“疫”,一方面积极巩固防控成果,直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中国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巨大震动,将各种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导致经济社会受损的影响降到最低。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疫情依法治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必要原则。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九个要”的根本要求,为依法防治疫情指明了根本方向。这也要求我们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有些地方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尤其是浙江、广东、上海,积极通过配套制度建设来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在执法、司法方面,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司法力度,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守法方面,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等等。“宁可千日紧,不可一日松”地维护了社会的良性运行。
  形成综合严密的思维以加强对疫情的综合治理。中国人口众多且流动性强、地缘复杂,这也导致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各种不确定性,客观上要求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网络等手段集聚起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应对,也必然形成多部门群策群力、协调配合的综合治理体系。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防输入、防扩散、防蔓延”的严密网格化管理,提升了社会治理的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尤其是构建党政部门、企业、社区、镇街、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以及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多元主体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更是营造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坚持源头防控,加强对疫情的源头治理。源头治理是治理组合拳中最为基础的,我国从3月28日零点开始暂停外国人入境,体现了把具有潜在性的威胁因素化解在源头。在艰难的疫情防控中,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体现了源头治理,是最为经济、最为有效的防控方式。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的解读与宣传,通过开放共享的信息化建设从源头上构建起疫情防控的命运共同体。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国家进一步完善疫情预警和联防联控机制建设,补齐公共卫生短板,改善人居环境,切断病源传播途径,从源头上保障社会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