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3-27期 第A5版:经济

茂名海关优化纳税服务缓解疫期企业资金压力

  

■通讯员伍华栋袁冬旸记者梁雪玲
  本报讯“我们1月份使用汇总征税模式进口了一批工业用石油气,原本要在2月5日前缴纳税款近四百万,现在海关推出帮扶措施,缴税延期到2月24日,公司资金压力大大减轻,缓解了我们受疫情冲击推迟复工的影响。”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
  为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口岸防控工作,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报关和纳税服务,茂名海关落实海关总署公告部署,临时延长汇总征税缴款期限和有关滞纳金、滞报金。2020年1月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企业可在2月24日前完成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
  此外,茂名海关还采取多项措施优化纳税服务,助力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对于企业税款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2月10日期间内的税款缴纳书,可顺延至2月25日前缴纳税款;进出口企业涉及的进口货物滞报金,其起征日顺延至2月10日;按要求下调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组织推进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及调整工作;引导企业选择“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等非接触式平台办理海关缴税及出口原产地证书申领业务;推广关税保证保险,助力企业实现“足不出户,先放后税,快速通关”,进一步减少企业因担保所占压资金,降低企业通关担保成本。
  “如果纳税企业确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无法在规定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并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海关将依企业申请、审核批准后免征税款滞纳金。”茂名海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