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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1-06期 第B2版:法治

婆媳“家庭式”贩毒

两女子因贩卖毒品罪获刑

  两婆媳知法犯法,在家中贩卖毒品以牟取暴利终尝苦果。近日,高州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元。
  陈某与徐某为婆媳关系。从2016年10月开始,徐某为牟取暴利,在其家中以冰毒80元/克、海洛因350元/克的价格从一名叫“高女”的女子手中购买毒品,后伙同陈某以冰毒120元/克、海洛因400元/克的价格将毒品卖给吸毒人员蔡某、陈某甲、刘某等人。
  2016年12月,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的房屋进行搜查时,当场抓获徐某、陈某以及前来购买毒品的陈某甲和刘某,并从陈某的身上和房间、徐某的房间等地方缴获疑似毒品等物品及电子秤、镊子、包装袋等。经鉴定,扣押的疑似毒品等物品中: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净重49.33克,含海洛因成分毒品净重8.84克。陈某截止案发时已经年满78周岁。
  高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陈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多次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以刑罚。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从犯,对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陈某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依法又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徐某、陈某归案后能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徐某、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毒品犯罪的危害关乎民族兴衰和国家安危。针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禁毒形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和政策,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惩毒品犯罪分子,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莫舒彭焕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