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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10-31期 第B3版:荔风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现将《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是在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粤电煤炭码头工程10万吨级航道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航道等级,该航道长约5.1km,轴线方位角为341°38′11″~161°38′11″,航道挖槽宽度为198m、底标高-15.1m。本项目航道轴线方位不变,为341°38′11″~161°38′11″,利用既有航槽拓宽浚深,并延伸至-20.6m天然水深处,航道为直线航道,航道总长约12.2km,航道通航宽度为350m(防波堤口门段加宽至384m)、底高程为-20.6m,边坡1:5,施工期疏浚量2009.62万m(包含炸礁量189.3万m,试运行期维护量64.1万m),施工期2年,试运行期1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3YrOOGfc8rPQr39hKUr4A,提取码:dwt1。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茂名港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依法听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TLjnCJW4uRalIWj0p3t6g,提取码:spa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本次信息发布的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地址: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保利大都会6栋,联系人:叶工,电话:13509929268,邮箱:578234916@qq.com。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广东邦鑫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79号,联系人:林工,电话:15622155924,邮箱:9322111978@qq.com。
  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