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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9-13期 第A2版:要闻

市委巡察组反馈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机构开展了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供销合作联社、高州市人民法院、化州市人民法院等4个单位进行巡察监督。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书记专题会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做好巡察反馈、用好巡察成果、抓好整改落实提出明确要求。近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从巡察情况看,各单位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业务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存在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问题突出。有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作风建设问题较为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单位政治建设不够有力,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待加强,机关作风不严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较严重,廉政风险突出。有的单位基层党组织管理混乱,有虚化倾向,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违规违纪现象多。
  巡察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观念,严格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全面改、重点改,改到位、改彻底。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要求,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巡视巡察反馈的意见真正落地落实。
  本轮巡察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