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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7-23期 第B4版:法治

离婚不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信宜法官巧解心结促和解

  日前,信宜法院成功调结一起敏感的离婚案,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原告程某(女)与被告柳某经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合争吵不断,造成感情裂痕。之后,原告程某一纸诉状将被告柳某起诉至信宜法院,请求判令两人离婚。
  信宜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曾在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柳某向法官表示,原告程某在婚内出轨,与第三者长期同居并生育一女儿。原告程某则坚称被告柳某曾假冒自己的签名,向银行贷款50万元,却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因庭前调解不成功,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在夫妻财产分配、女儿抚养费的承担、债务偿还等问题上争锋相对,毫不退让,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结束后,被告柳某曾两次到原告程某的工作场所,与原告发生激烈争执,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出警处理。之后,被告柳某以原告程某犯重婚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并申请中止审理离婚案。离婚案件中止审理后,原告程某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随后,被告为怄气,也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被依法裁定驳回。双方矛盾越演越烈。
  在离婚案中止审理期间,该案的办案人员没有丝毫没有放松调解工作。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在深入了解原被告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以孩子抚养、物质条件、家庭状况等方面为突破口,见缝插针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解开双方的心结,促成其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后,被告当即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撤诉申请书,原告也提交撤销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使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 陈牧云
  通讯员 刘婕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