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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6-11期 第B4版:法治

被执行人出尔反尔拒不履行

茂南法院依法强制腾空临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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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上午,茂南法院组织精干执行力量到新坡镇某村的鱼塘边,将鱼塘边的临时建筑强制腾空交还给村集体,有力地维护了该村集体的合法权益。该次行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拍手称赞。
  据悉,新坡镇某村于2002年将村里的鱼塘发包给谭某荣经营,承包期限10年,双方约定承包期满后10天内,谭某荣须自行清除在鱼塘周围所建的建筑物、临时设施等。承包期满后,谭某荣将鱼塘交还集体,却和谭某聪占用了鱼塘边的建筑物。茂南法院作出判决确认鱼塘边建筑属该村所有,谭某荣、谭某聪应腾空临时建筑物,并将上述建筑物交还给村集体。因执行要租赁房屋存放迁出的物品设备,导致该案一直执行不了。执行人员联系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被执行谭某聪当场表示愿意自动履行,请求法院给予自动履行的时间,却一直未履行。
  应村民的要求,茂南法院于2019年6月3日依职权恢复了对该案的执行。案件恢复后,执行人员向谭某荣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谭某荣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腾房义务。由于被执行人谭某荣仍然没有完全搬离,法院决定强制腾空房屋交付给村集体以了结本案。
  上午9时许,执行干警来到该涉案鱼塘边建筑处实施强制腾房,拉起警戒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腾房过程,并将物品设备做好记录之后运至指定地点存放。经过2个多小时,法院强制腾空了该临时建筑,并将已腾空的房屋交付村集体,村集体组织人员对该建筑物进行了拆除。该案妥善执结,当地村民纷纷拍手称快。
  记者张伍 通讯员梁水英余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