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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4-22期 第02版:热评

坚决打击乱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

  

崔耀奇(电白)
  日前,茂名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乱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的通告》,茂名日报社两报一网及时刊发,众多公众号跟进转发,消息几乎刷爆微信朋友圈。人民群众对我市统一部署严厉打击乱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高度关注并表示赞赏。
  病死猪如果得不到无害化处理,随便丢弃,一方面会对空气、水土、环境造成污染破坏,另一方面会助推疫情传播,不利于控制疫情。因此,对于病死猪及污染物,都有严格的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不得随意乱丢弃病死猪,违者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进行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为切实做好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消除疫情隐患,我市组织农业、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严厉打击本辖区内的乱丢弃死猪违法行为,并落实举报制度,设置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行为,控制疫情扩散,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乱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要主动监督举报。对于因乱丢弃病死猪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当事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处理。
  保护环境,控制疫情,人人有责。人人行动起来,坚决打击乱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人人遵章守法,呵护青山绿水,共享绿色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