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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1-03期 第B2版:民生/教育

我市交通执法部门部署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

守源头 控路面 打改装 严执法

  ■记者文华春
  通讯员周华强 陈竞辉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做好岁末年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动源头治超工作,切实遏制货车超限超载,打击非法改装行为,确保公路安全、整洁和畅通,近日,市交通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及扬撒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从今年1月3日起至4月3日。行动期间,交通执法部门将采取“守源头、控路面、打改装、严执法”的方法,除了加强日常稽查外,每月还组织若干次统一执法行动,集中力量统一上路执法,坚决打击道路上行驶的以及在砂石场、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等货物集散地停放的非法改装等违法车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拒不配合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对货车同时涉嫌超限超载运输的,交通执法部门对其改装行为处罚后,还要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对其超限超载行为进行罚款和扣分。
  市交通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在此呼吁广大货运车主,如果货车存在非法加高货厢栏板、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扬撒等问题的,必须尽快恢复原状,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载和运输货物,以免受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规链接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法规链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车辆的,责令恢复原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