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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9-25期 第B4版:论丛

“西江模式”:乡村振兴的成功范例

  得到良好保护和传承的民族文化是西江旅游产业的一大特色。图为苗寨村民参与的丰收节文艺演出。
  李天翼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
  世界最大苗寨——贵州省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自2008年正式进行旅游开发以来,迄今已走过了10年的发展历程,通过旅游开发,这个苗寨从一个经济滞后、贫困面较广、文化保护乏力的传统村落,一跃成为经济旺、百姓富、民族文化得到保护与彰显的现代民族村寨,实现了全面振兴发展。2017年,西江苗寨景区游客接待量超过6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49亿元,通过旅游开发,西江及周边村寨共计有2000多人实现了就业,村民人均年收入高达22100元,同时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民族文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传承与保护。西江苗寨十年的发展和变化堪称乡村振兴发展的典范。

  “西江模式”是以旅游带动地方发展的经验体系
  “西江模式”是指西江苗寨自2008年以来,以旅游开发作为发展导向,在经济、文化、社会、经营、脱贫等方面产生规模化“红利”所形成的一系列成功经验和可以操作的运行体系。
  经验和做法是“西江模式”的重要核心。虽然这些经验和做法在整个模式的运行中仍须有待优化和改进,但经过长达10年之久的摸索、实践与调适,已经很好地贯穿于品牌塑造、利益分配、旅游扶贫、文化传承与保护、景区经营与管理、景区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以文化传承与保护为例,2009年,西江景区制定出台的《西江千户苗寨文化保护补偿办法》以及评级奖励办法,就是构成“西江模式”的基本经验之一。这两个办法以“人人都是文化主人,个个参与文化保护,家家成为民俗博物馆,户户都是文化保护场所”为落脚点,积极探索“景区集中管理,家庭分散保护”的运作机制,建立起了“全面普查,完整保护,镇村复查,兑现奖励”的长效管理机制,让广大社区居民在参与旅游中实实在在地受益,能感受到景区开发带来的好处,充分带动了他们参与景区保护民族文化的积极性。

  “西江模式”为当地发展释放了巨大红利
  从经济的角度来看,2008年以前,西江苗寨像全国众多的民族村寨一样,经济发展滞后,并无任何现代产业作为发展基础。通过旅游开发,到2017年,西江苗寨景区游客接待量超过6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49亿元;在西江苗寨经营的各类商业主体高达1300多家,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形成了旅游开发完整的产业链;通过景区带动,不仅带动了周边附近20多个村寨养殖业、种植业的发展,也对当地县域经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目前,西江苗寨已成为贵州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的引擎和发动机,“到贵州旅游,必到西江苗寨”已成为游客的共识。
  从脱贫层面来看,2008年以前,整个西江苗寨社区居民以传统农业耕作为其生计方式,外出劳务输出是其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全寨青壮年劳动力99%都外出到省内及沿海发达地区打工。2008年旅游开发后,外出打工村民逐渐回流,截止到2016年,整个村寨社区青壮年劳动力在外打工人数基本为零。临近的就业机会、参与旅游发展的均等机会,基本解决了村寨社区居民的收益和脱贫问题。2017年,西江苗寨全体村民通过制度性收益、资产性收益、劳务性收益和经营性收益等四大收益手段,人均年获利就超过了两万元,社区大部分居民已经实现了脱贫致富。
  就文化的角度来说,2008年以前,西江没有一家民族博物馆、没有任何一个文化展示点,社区居民的文化自觉意识尚处在自然状态。2008年以后,西江苗族博物馆和20多户家庭博物馆的成立,使得西江苗寨第一次有了本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展示的场所。近年来,以贵州省西江千户苗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重要推手,“银饰坊”、“刺绣坊”、“蜡染坊”、“古歌堂”、“鼓藏堂”等一系列民族文化展示点的推出,极大地保护与彰显西江苗族的传统文化;西江村两委以及西江千户苗寨文化研究院在各种节庆举办的“学苗文、唱苗歌”,“千人齐唱苗族古歌”等活动,极大地唤醒了社区居民对民族文化保护的热情;雷山县旅游管理园区对千栋吊脚楼的奖励保护条例,有效地保护了苗族传统建筑吊脚楼这一珍贵文化遗产。

  “共生共建、共享共治”是西江模式的基本特征
  长久以来,原生型的民族村寨旅游开发面临着许多难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在于随着旅游的开发,民族旅游村寨逐渐成为聚合村民、商户、游客、管理者等多个主体并存的旅游场域,如何协调他们的利益又确保旅游健康发展,需要考量当地旅游实践主体的发展智慧。
  自2008年旅游开发以来,在如何协调村民、商户、游客、公司等利益关系以及解决旅游发展问题上,“共生共建,共享共治”构成了西江旅游发展之道。
  旅游开发前,社区居民是西江苗寨最大的主体。旅游开发后,随着商户、游客的大量进入,“多元共生”成了西江旅游发展过程中最大的社会特点。因为旅游业的出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大家结成了“旅游命运共同体”,在景区建设、文化保护、脱贫致富等方面,各个主体近十年来齐心协力,共生共建。以文化传承保护为例,政府、公司每年都为村民提供活动资金,村两委负责组织活动实施,村民积极参与,构成了文化传承保护的共建活力。在旅游市场维护上,除了政府和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村两委协同村民积极参与管理,西江千户苗寨之所以近十年来没有出现像国内其他景区常见的重大旅游事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多主体“共建”的结果。
  “共享”就是在西江十年的发展中,公司、商户和当地社区居民共同分享旅游发展的红利和果实。这种分享,既体现出党和国家构建和谐社会中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也体现了各参与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旅游业的“效率”。为确保红利分享,尤其是确保发展能力相对弱小的社区居民的红利共享,当地党委政府作了制度设计上的有效安排。《西江千户苗寨文化保护补偿办法》自2011年实施以来,由西江旅游公司拿出18%的门票总收入作为文物奖励资金,分给各家各户,社区居民收益做到了“精准到户、精确到人”。截止到2017年上半年,西江苗寨文物奖励费累计高达9000多万元。户均多年累积达6万元以上,有力地促进当地居民的脱贫致富。
  “共治”就是执法部门、公司、村两委、民间组织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齐抓共管,为景区的共同治理出力出智慧。例如为协调好处理好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与冲突,为解决问题,减少旅游发展阻力,西江苗寨充分善用“老年协会”“建保会”“调解委”等社会组织,充分运用苗族习惯法、村规民约、“鸣锣喊寨”等民间智慧,设立处罚有碍旅游发展行为的“四个一百二”,无论村民、游客、商户等多个利益主体,如有违犯,均一视同仁给予惩罚。仅在2016年,经传统组织运用民间智慧化解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与纠纷就接近80件。这样做,既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又增强了旅游发展活力,从而利于村寨百姓脱贫致富奔小康。
  (作者系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西江千户苗寨文化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