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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9-14期 第A4版:国内/热评

践行《文明公约》绽放文明之花

  做文明人创文明城
  征文选登
  陀宇(高州)
  日前,《茂名市民文明公约》(以下简称“《文明公约》”)正式对社会公布,这是我市创文路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我市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在《文明公约》公布前,广大市民以及各级机关用心用力,认真准备,深入研究,反复修改,完成了公约的定稿,是全体市民共同努力的成果。从形式上来看,该《文明公约》回应了市民的呼声,顺应了新时代的要求;从内容上来看,该《文明公约》融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了“好心”精神,彰显了茂名的精神文明风貌。它不仅有助于规范市民的文明言行,而且还有助于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整个城市的文明水平。
  《文明公约》是我市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应信守的行为规范,关键在于践行。一是把践行《文明公约》与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结合起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把《文明公约》与各个岗位的职业要求和道德要求结合,让广大干部职工一起学习和自觉遵守,带头形成良好的文明氛围。二是把践行《文明公约》作为每一名市民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一名市民要认真学习公约的内容,不论是否有监督,都能自觉遵守,行为文明。例如,在小区遛狗,自觉地用狗绳牵狗。三是践行《文明公约》要紧跟创文工作。从增强文明意识入手,将践行《文明公约》纳入创文工作中,充分发挥《文明公约》的规范性、指引性作用,将《文明公约》融入市民的工作和生活中。
  践行《文明公约》是每一名市民的责任。只要我们每一个人从小事做起,从文明做起,文明之花就会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美丽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