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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5-03期 第A1版:要闻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公告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的要求,凡2017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在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www.lhnb.gov.cn/),填报2017年度投资经营信息。企业所填报的信息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茂名市商务局
  茂名市财政局
  广东省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茂名市地方税务局
  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茂名市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茂名市中心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