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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4-11期 第A2版:要闻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沿着总书记指引的道路奋勇前进

今年3月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出炉

茂名全省排名第二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刘栋铭
  本报讯昨天,省环保厅公布2018年3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行榜和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行榜。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3月排名前三位为湛江、茂名和汕尾;在一季度排名中,茂名则居全省第六名。
  根据省环境监测数据显示,3月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6%,一季度则为87.4%。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第一季度我省8个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按改善程度依次排名为中山、佛山、江门、阳江、茂名、云浮、潮州、广州;另有9个城市有退步,按变差程度依次排名为清远、韶关、东莞、珠海、梅州、惠州、肇庆、揭阳、湛江。
  具体到茂名的数据显示,3月份茂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96.8%,此前2月份为89.3%,1月份87.1%,整个第一季度则为91.1%。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茂名1月居全省第九,2月居全省第十七,3月居全省第二,一季度则为全省第六。
  今年1月,省环保厅发布的2017年广东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显示,茂名与河源并列全省第三,仅次于汕尾和湛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与2016年持平。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茂名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35日,达标率为91.8%;超标天数为30日,超标率为8.2%,超标的项目主要为细颗粒物(PM2.5)、颗粒物(PM10)和臭氧。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让蓝天白云成为茂名的亮丽名片。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强化空气质量目标责任,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完善环境信访制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