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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3-01期 第B2版:民生/夕晖

盼“常回家看看”更容易实现

  本报记者 李勇伟通讯员吴德忠
  新春之际,记者深入到社区、农村就“常回家看看”等相关话题展开采访,“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哪怕给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团团圆圆……”老歌《常回家看看》又如约在文化广场的大妈广场舞中响起。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春节就是一个团圆的节日,2013年7月1日,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该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该法修订实施已经四年多了,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常回家看父母了呢?记者最近进行了采访调查。
  
  父母:盼着,想着,理解着
  “我儿子本打算中秋节回来,后因单位要加班,孙子又要补习,最后还是没有回来。希望春节能回来一起过节。”李奶奶只有一个儿子,儿子儿媳带着孙子外出深圳打工,平时,因为儿子儿媳上班很忙,又要带孩子,一年到头,基本上都不怎么回来,能坐在一起吃顿饭的机会很少。
  虽然有着对自己未来的担心,也免不了常常挂念儿子,但出于对子女的爱护和体谅,李奶奶总是对儿子说:“没关系,你们先把孩子照顾好就行,你别操心我,我自己能照顾自己。”李奶奶还说,就是长时间没看到孙子很是想念。
  78岁的吴大伯,儿子在广州工作,他告诉记者:“想儿子,但也不能不考虑儿子的实际情况啊。他一年到头加班,挣钱也不容易,还每月给我寄钱,已经很不容易了,不能再给儿女添麻烦了。”
  “每个父母都会想孩子,但是孩子现在工作压力大,没办法。”张爷爷说,“即便法律规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看着孩子两头奔波我们做父母的反而更心疼,只要他们在外面过得好,我们在家里就安心了。”一语道出了身为父母者的无奈,也能理解儿女在外打拼的不易。
  
  儿女:想着,念着,乏力着
  回家看看,需要足够的时间,而“常回家看看”则需要更多的时间,对于哪些常年在外工作的子女来说,他们很难有那么多假期。
  不少年轻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是不孝顺,我们也想常回家看看,但是没时间,回去一趟费用太高”,现实问题阻碍着儿女回家的脚步。
  “节前我已经给父母寄了点钱,人回不去,只能通过物质上补偿。”对此,陈大哥也很无奈:“不是不想回去,实在没办法,一年最多也就能回去两次。”只能通过经常打电话、寄钱和物质上的东西来表达对父母的关心了。
  对于有稳定收入的工薪阶层来说,“常回家看看”的法规也许并不会带去太多的经济负担,但是,对于那些打工在外且收入较低的年轻人而言,则可能成为一道阻碍。有些外出务工者离家千里之外,为省钱,他们一年甚至几年才能回一次家。对于这部分群体来说,“常回家看看”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化州市工作的吴先生,每隔一周就回信宜市农村老家看望老母亲。
  采访中,记者发现:常回家的还是常回家,不回家的仍不回家。
  “常回家看看”的规定是个很美好的希望,但实施起来却很难。目前,我国的“空巢”老人数量越来越多。而在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留守老人更多。空巢老人都面临不同程度的焦虑、不安、孤独、失落、抑郁等情绪。老人们在期盼物质赡养的同时,更需要子女的精神关怀。所以,要真正解决老年人“空巢”问题,实现“常回家看看”,从而解决老人养老问题,要从激励的角度鼓励子女和老人同住。还需国家、社会、用人单位以及子女们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