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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1-18期 第A3版: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 两会时间

人大代表关注野生动植物保护问题,建议

继续深入宣传普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

  声音
  保护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资源,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要举措。我市的地理位置优越,靠山滨海,山上水下都富藏种类繁多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然而,许多周边居民并没有了解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沿袭了祖祖辈辈的传统,以采集野生药材或是狩猎野生动物浸泡药酒养生为习俗。日前,我市公安机关查处了一批市民收购、捕猎濒危、珍贵野生动物或者采集濒危、珍贵野生植物泡酒养生的案例,且呈现逐步增多的趋势,不利于我市的和谐发展。为此,市人大代表卓国来提出关于继续深入宣传普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的建议。
  卓国来代表调查了解到,90%以上的被调查对象说不清楚具体受保护的重点野生动植物,特别是分辨不清哪些是重点保护名录内的野生动植物。很多市民因不清楚什么是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造成容易误捕或误采,以致惹来身陷囹圄之祸,不利于建设稳定的社会秩序。卓国来代表认为野生动植物保护问题不容忽视,继续加大普及教育国家和国际公约重点保护名录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的力度和广度,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为此,针对我市具体情况,他提出如下建议。
  图片展示,寓教于乐。林业、渔业、农业等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图文资料,在每一个社区的宣传专栏、街头宣传荧屏、市民旅游休憩场所(如公园、人民广场、滨海红树林栈道、森林公园或者自然保护区)展示国家和国际公约重点保护名录内的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向广大市民宣讲、公布国家和国际公约重点保护名录的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让市民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有机会充分认识和了解哪些是列入保护名录的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倡导市民不采集、收购、运输、捕猎、售卖或者食用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建立联动机制,制作典型案例纪录片,落实打防并举措施。林业、农业、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应与文化主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由行政、司法机关收集、整理日常执法的典型案例,提供素材,广播、电视等文化主管部门组织拍摄、制作专题纪录片,以案说法,通过网络、纸质媒体和广播、电视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市民认识到破坏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的严重后果。
  从“娃娃抓起”。教育部门着重针对中小学生,设置科普辅导员,利用课余活动或者科普活动,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知识。
  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村居律师”服务,组织专项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普及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杨珮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