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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07-13期 第A4版:化州观察

化州加大投入支持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

累计已投入资金5500多万元

  ■通讯员陈良生
  本报讯化州市高度重视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作,围绕“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完成建设”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奖补激励和融资机制,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5500多万元,启动了博带等5个核心村建设工程,辐射带动山枭等52条自然村建设。
  整合资金,合力共建省级新农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化州市大力整合农业、水利、交通、住建、国土、林业、环保、旅游、文化体育、扶贫开发等职能部门资金,全力倾斜省级示范片建设。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由农业、国土部门解决;村村通自来水项目资金、有关移民村的工程项目资金由水利部门解决;村村通公路硬底化建设资金由交通部门解决;村内文体设施建设资金由文体部门解决;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由住建部门解决;村与村公路绿化、村内道路绿化、五条中心建设村小公园绿化等建设资金由林业部门解决。
  建立奖补工作机制,有效激活内生动力。化州市积极探索建立示范片建设“以奖代补”机制。在做好规划设计工作基础上,明确工程建设、奖补标准,通过竞争性安排把工程发包权、组织施工和质量监管交给村民理事会,通过村民理事会发动外出乡贤捐资、群众筹集资金、投工投劳参与建设,大家集资干,贷款干,实现“政府引导,农民唱戏”,真正体现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和建设主体,产生事半功倍的效应。如博带村,以温冠峰为代表的博带村党小组一班人筹资投劳,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先后建设了环村公路及路灯、办公楼、拦河坝、博带剧场、荷花池、博带河绿道、榕树群观景点、文化中心及天君堂历史纪念馆等文体、水利、交通基础设施。
  示范片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化州市根据《化州市十三五期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把省级新农村示范建设纳入创建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中,加大地方财政奖补资金力度,千万资金奖励美丽乡村。为此,化州市制定了十大“美丽乡村”评选办法,评选标准,经各自然村报名,遴选,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报该市政府批准。参选的化州市“美丽乡村”的村庄,必须按照《化州市“美丽乡村”十大标准》要求先自行建设,完成村庄规划建设任务。符合条件的十条“美丽乡村”,该市政府批准后向十大“美丽乡村”发放《化州市“美丽乡村”》牌匾和奖金,奖励每条村建设资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