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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06-14期 第B3版:地方税务

12366纳税服务台

  类型:契税
  问: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是否需缴纳契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