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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04-24期 第B5版:大国防

应征入伍须知事项

  兵役登记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
  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术加网上应征报名。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
  应征报名时间:1月10日至8月5日
  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应征公民体检标准: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一 110) 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男生报名程序
  (一)网上登记。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公民(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 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
  (二)初审初检。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学历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初检初审。
  (三)体格检查。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学历证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
  (四)政治考核。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学校,同步对应征青年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五)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
  女生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 www.gfbzb.gov.cn),填写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登记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二)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考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三)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四)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将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交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学校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考核。
  (五)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一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首相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运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货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资助标准: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货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启,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货款或资助学资。
  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大学生数量和质量,教育部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了6项新举措: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完生招生计划。从2015年起,根据实际常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二是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完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国家规定,边疆、民族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符合职位要求、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用人单位应及时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尽量安排上岗,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保证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同等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取或者聘用;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其他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