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04-19期 第A2版:要闻

为担当者担当 为负责者负责

——十八大以来茂名为1692名受错告诬告干部还清白

  ■记者杨冰锋 通讯员纪言
  本报讯“纪委为我澄清了是非,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最近,茂名市某国有企业集团主要领导终于卸下了思想包袱,工作干劲更足了。这只是茂名市纪委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问题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茂名市纪检监察机关已为1692名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在执纪监督工作中确立了鼓励为官有为、大胆作为的导向,在干部队伍中营造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创业氛围,使干部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党风政风发生了深刻改变,政治生态不断改善,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呈现出反腐败与改革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茂名市纪委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集中力量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干部群众纷纷拍手叫好。但是,也有极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借助正风反腐之机,乘机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敢抓敢管、坚持原则、敢于得罪人的领导干部,更易受诽谤和诬陷。针对这些影响干部队伍思想稳定的实际问题,茂名市纪委坚持惩处少数腐败分子是政绩,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也是政绩的观念,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一手“打虎拍蝇”查处违纪干部,一手依纪依规还清白者清白,两手抓两手硬。对信访举报坚持实事求是查清事实,实行一事一查、快查快结,做到依纪依法、不枉不纵,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及时澄清举报是非问题。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坚决贯彻“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开来”,严格把握为公还是为私、故意为之还是无意过失、竭尽所能还是放任推诿、不可抗力还是失职失责以及正负两方面的综合效果,尊重茂名的历史和市情、尊重改革和发展的规律,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在已经查处的案件中,从来没有处分过一个因为探索试验、改革创新而出现失误或错误的领导干部。立案查处的违纪者涉案类型主要是贪污受贿、买官卖官、收送“红包”礼金、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违反八项规定等。在去年换届中,纪委对有“硬伤”的干部亮“红灯”,对有反映、没结论的干部开“绿灯”,防止错告误伤,鼓励大家放心放手放胆干事创业、改革创新。
  据悉,为了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茂名市纪委树立遏制腐败、鼓励干事的执纪导向,大力推动用纪律约束不作为、用惩处整治乱作为、用政策激励敢作为,着力实现由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转变,由侧重事后查处向事前预警防控转变,由侧重监督约束干部向监督约束干部与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转变,由侧重设置“高压线”向注重营造干事创业“安全区”转变,真正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支持党员干部理直气壮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