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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7-03-16期 第B4版:民生/法治

我市开展为期四个月闯红灯专项整治行动

对闯红灯者将实行顶格处理

  治摩治超
  进行时
  ■记者刘美华通讯员茂交宣
  本报讯为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我市交警部门从现在起至6月底止在茂名城区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对闯红灯的违法者将实行顶格处理,特别是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故意闯红灯的交通违法人员将实行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以保障大家出行有一个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红灯停,绿灯行”这句自小就会唱的交通安全儿歌,作为摩托车驾驶员是否记得并自觉遵守呢?在茂名摩托车闯红灯现象已成为令人深恶痛绝而又司空见惯的交通乱象。
  昨天,记者随我市交警一大队在市区丰年交通岗、文明交通岗、市委交通岗开展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现场看到多起摩托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既有买菜、上班一族,又有送餐、送货一族。由于正值上班、上学的交通高峰时段,车辆较多交通缓慢,有部分摩托车、电动车为了抢时间,越过停止线在人行斑马线或马路中间停车等候红灯,甚至部分驾驶员不惜以身犯险直接闯红灯。被现场执勤交警予以制止、处罚,并对违法驾驶员进行劝导教育。
  据了解,闯红灯不是个别案例,在市区每个红绿灯交通岗都存在这种现象。闯红灯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多数为无牌、遮挡号牌的车辆。通常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看到红灯亮起后,越过停止线在马路中间稍作停留,观看马路其他方向来车,随后便加速冲过马路。闯红灯凸显的是部分驾驶员交通法规意识淡薄,对生命安全的漠视,认为事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几率很少,抱有侥幸心理,再加上车辆是无牌、遮挡号牌或脱审,不怕被抓拍处罚,导致了恶意闯红灯的现象屡禁不绝,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茂名城区的交通秩序,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罚款200元并且记6分。交警部门提醒,闯红灯不仅要被罚款扣分,最重要的是闯红灯会对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代价往往是非死即伤,别把闯红灯不当回事。请您在红灯面前“宁等三分,莫争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