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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6-12-22期 第B5版:论丛

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茂名

  何康珍
  过去五年,我市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部署中走在前列、率先作为。依法治市水平的稳步提升,为巩固改革成果、优化发展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做出了杰出贡献。
  在可喜的成绩面前,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仍需加大力度。为此,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将“大力推进民主法治进程,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市水平”纳入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确立了“深化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建设法治茂名”的奋斗目标。
  针对建设法治茂名,大会报告呈现三大突出亮点:
  一是全面推进、多管齐下,建设平安之城。大会报告从“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大方面规划了20多项举措。在主体方面,对市委领导、政府、法院、检察院、社区组织、群团组织等方面主体明确了其职责和要求。在客体方面,对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体系、普法教育、城乡社区治理等方面作了总体部署。在手段方面,从划分职责、强化责任、发挥纽带、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依靠技术等方面作了总体安排。通过种种举措,力图发挥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建设平安茂名、促进茂名发展。
  二是部门落实、群众参与,建设正义之城。大会报告除了让党委政府部门、法律从业者心头振奋,明确今后工作思路,更突出的是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参与度。大会报告中多处体现了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例如,“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完善公众参与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等。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活动,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原则的重要体现。建设法治茂名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只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保障,执法者与人民群众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才有助于形成全民知法、全民懂法、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建设法治茂名才能取得预期效果。法治是民主之治、是社会共治。社会是否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才是最直观、最真实的衡量标准。
  三是紧跟时代、立制厘责,建设治理现代化之城。高效便民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原则,也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机关单位高效便利服务人民群众需求,一靠技术,二靠制度。围绕高效便民的核心,大会报告突出了“技术”和“制度”这两大因素。在技术方面,紧跟时代趋势,利用现代技术及时掌握和协调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服务群众水平。例如“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构建大数据中心”。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简政放权,行政效率在稳步提升。在云时代的背景下,我市构建大数据中心,力图打造未来5年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在制度方面,报告中多处体现“制度”、“机制”、“体制”词语,例如“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等。2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邓小平同志的话启示我们制度、法治对约束人、指引人的重要性。通过制度,划分主体职责、避免推诿塞责,明确工作要求、避免含糊混乱,规范工作流程、保证有序快捷。
  此外,大会报告在建设法治茂名方面,还体现出其他一些特点,例如“积极防患于未然”,“工作做细做深做实”。茂名法治化道路之清晰,充分展现了党委政府建设法治茂名的决心,也赋予了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茂名的十足信心和热忱期盼!
  (作者系市委党校统战理论教研室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