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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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1-06-06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革

购机申请录入网 管理透明度更高

本报讯 (记者 关若霜 通讯员 黄仁)记者获悉,201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改革内容有八项,今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下达,市农业局要求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全面把握新政策,广泛宣传新政策,加快推进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为了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提高农机购置补贴的透明度,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根据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革要求,制定《广东省2011 年中 央财政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今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包括13大类41个小类141个品目机具。有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其他机械及自选类等机具。二、省级财政资金不再用于联合收割机的累加补贴。三、增加承诺书。补贴对象要签下承诺书,即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农机管理规定,接受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补贴机具检查管理和质量跟踪调查,并服从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的合理调度。补贴机具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转卖或转让。违反 者经有关部门查实,必须退回财政补贴资金,并取消今后5年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资格。四、不再设立二级经销商。农民可以在省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五、省外农机生产企业也可作为一级经销商。为了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鼓励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销售补贴机具。六、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批。自收到申请到审批完毕原则 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七、由网上系统打印出申请表供申请者签名确认。八、审批结果录入网络管理系统。市农业局要求各地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时,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提出的“三个严禁”规定,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