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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1-03-27期 第第02版版:2011茂名“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规划”解读

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学有优教”

茂名市教育局

【报告摘要】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现状:全市现有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1191所,其中,省一级幼儿园14所,市一级幼儿园8所,乡镇中心幼儿园55所。学前教育学生18.7万人,毛入学率82.39%。但学前教育办学主体以民办为主,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普遍不高,部分地区还存在“入园难”问题。 措施一: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组织、个人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在缺乏公办幼儿园的城乡地区,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的方式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力促没有中心幼儿园的镇新建1所以上中心幼儿园。今年,全市新增50所城区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70%以上。 措施二: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协调发展。深入开展“百园扶百园”活动,继续加大省、市、县一级幼儿园对口帮扶农村幼儿园的力度,城区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对农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农村幼儿园要选派骨干教师到城区幼儿园或乡镇中心幼儿园学习,提高办园水平,促进城乡幼儿园协调发展。 措施三: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切实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2011年,全面取消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学前班。强化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目标:新增50所城区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70%以上。 【报告摘要】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现状:全市现有公办小学1978所、初级中学18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民办小学35所、初级中学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在校小学生66.66万人、初中生45.93万人。但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还比较落后,规范化学校覆盖率低,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突出,农村“麻雀学校”多,初中学生流失严重。 措施一:加快规范化学校建设。制订并实施2011-2015年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规划,年内重点抓好高州云潭、荷塘、大坡、马贵,信宜朱砂、池洞、水口、钱排、平塘,化州那务,电白那霍,茂南金塘,茂港沙院等13个省财政奖补资金项目镇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建设进程。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三室一场五有”工程,深入实施“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扶持城乡薄弱学校发展。加强规范化学校创建的督导验收,确保今年有1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 措施二:加大布局调整力度。想方设法撤并农村“麻雀学校”,解决中小学校布局分散、规模过小、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农村骨干初中和镇中心小学、中心村小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距,确保到2012年,全市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 措施三:缓解大班额问题。落实《茂名市区公办中小学2010至2015年布局调整方案》,年内完成市愉园中学首期建设,抓好市茂东学校教学楼、市十九小教学综合楼的建设工作,优化市区学校布局调整,妥善解决市区河东片小学、初中大班额和入学难问题。积极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能就近享受到良好的教育资源,减少学生向城区流动。 措施四:加强“防流控辍”工作。认真落实“普九”年度复查制度,深化义务教育“防流控辍”工作考核,将“初中学生年辍学率”和“初中学生三年保留率”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切实抓好初中学校及校长 “一分三率”(中考平均分和辍学率、升读高中阶段学校率、及格率)的考核。进一步完善非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及措施,保障非户籍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目标:创建100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初中学生三年保留率在94%以上。 【报告摘要】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确保今年高质量通过省“普高”验收 现状:全市现有公办完全中学49所、独立高中18所、中职学校23所、技工学校7所,民办完全中学3所、中职学校18所、技工学校1所;其中,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4所、省一级高中学校22所,国家级重点职校4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3所、省级重点职校7所、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中心6个。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36.92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4.89%。但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突出,办学条件有待改善;职业教育基础建设滞后。 措施一:大幅增加高中阶段优质学位。重点抓好市一中、高州二中、茂港一中、市二职、化州职校、电白职校新校区等项目建设,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今年秋季交付使用;进一步完善信宜砺儒中学、信宜职校的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力促茂南区市五中等学校新校区尽快动工。继续抓好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22所普通高中项目建设,加快市一职、高州农校、高州石鼓职中、高州职校等扩建工程,力争在今年秋季投入使用。今年力争电白一中、高州四中通过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省初期督导验收,力争市十中、市十二中、茂港一中、化州二中、化州官桥中学通过省一级高中学校评估。确保普通高中优质学位达85%以上。 措施二:切实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加强招生工作,强化县(市、区)、镇政府的责任,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招生任务。加大初中毕业生升学指导工作力度,做好初中所有学生的去向跟踪工作。重点抓好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制度,切实做好向珠三角地区学校输送生源工作,积极引导高考落榜生接受中职教育,积极动员社会青年和返乡农民工接受中职教育,继续做好退伍士兵培训和“村官”培训试点工作,确保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高中阶段普职比例大体相当,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目标:建成市一中、高州二中、茂港一中、市二职、化州职校、电白职校新校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 【报告摘要】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现状:全市现有民办幼儿园910所、小学35所、初级中学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完全中学3所、中职学校18所、技工学校1所。部分民办学校规模小,基础设施不完善,办学欠规范。 措施一:加强民办学校的设置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民办学校设置标准,规范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认真履行民办学校的审批程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学校设置、办学标准、教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对民办学校进行依法规范,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学校,限期整改。 措施二:加快发展民办学前教育。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 措施三:加大对民办中职学校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民办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规范民办中职学校招生行为,杜绝有偿招生,加强对教学常规工作指导,提高教学质量。 目标:民办学校管理更加规范,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 【报告摘要】提升发展高等教育 现状:全市现有高等院校3所,教职工1642人,学生3.7万人。高校普遍校园面积少,校舍不足,经费困难,高层次人才难引进、难留住。 措施一:促进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创造条件,推进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与广东工业大学等国内高校联合培养全日制研究生,巩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与英国北安普顿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的校际合作关系。 措施二:支持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做大做强。加快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筹建步伐,充分发挥其在建设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龙头作用,支持构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带动我市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提高,引领产业升级转型。 目标:高等教育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报告摘要】完成受灾学校重建任务 现状:高州、信宜中小学灾后重建总投资13955万元。其中,重建项目64个,建筑面积95360平方米,总投入11859.5万元;加固项目26个,加固面积35516平方米,总投入331万元;附属设施恢复重建总投入1764.5万元。目前,全市重建项目已有20个开工建设,加固项目已有6个开工,附属设施恢复重建已有31项动工。 措施一:严格按照《茂名市教育系统灾后重建规划方案》和《茂名市受灾中小学校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管好用好灾后重建资金,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切实抓好受损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措施二:将受灾中小学校灾后重建工作与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结合起来,共同推进。 目标:完成受灾中小学校灾后修复重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