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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12-09期 第第07版版:茂名金融/化州观察

空头支票或与预留印鉴不符支票典型案例

案例1.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2010年8月30日,茂名市XX文具行向佛山市XX电梯配件公司开出支票一张,支付往来款,金额3000元。2010年9月2日,佛山市XX 电梯配件公司向茂名市XX 银行(茂名市XX 文具行的开户行)提示付款,此时,茂名市XX 文具行的账户余额为1010元,不足以支付支票款项。茂名市XX银行给予退票并向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报告,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经查证后依法给予茂名市XX 文具行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出票人要密切关注各项交易变动、税收等费用支出以及账户冻结等情况,掌握账户的实际可用余额。出票人出票时查出账户余额不足,要抓紧时间补足,防止到账时间晚于提示持票人付款时间而导致支票“空头”。有时候,出票人也会因为预期到账资金延迟或不能到账而导致支票“空头”。因此,出票人要充分考虑预期资金可能出现的情况,准确预计到账时间。 案例2. 出票人签发支票上的签章与其预留印鉴不一致。 XX 工程公司在A银行及B银行都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并且分别留有不同的印鉴。2005年8月25日,该公司财务在以B银行支票开出一张金额为15万元支票的时候,错把在A银行预留的印鉴当成预留在B银行的印鉴使用,签章后交给收款人。持票人提示付款时,银行认为支票签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给予退票。当地人民银行接到报告后,经核查,对出票人XX工程公司进行了处罚。 案例3. 出票人签发支票上的签章少于预留印鉴数量。 2005年8月12日,XX 外贸有限公司拟向XX 语言培训中心开出一张61105元支票,支付日语培训费。该公司在银行预留了多个印鉴,并由不同人保管,当时因找不到另一个保管印鉴的人员,只盖了一个章,就把支票搁置下来。两天后东方公司出纳把支票给XX语言培训中心时,忘记还有一个章未盖。持票人将支票提示付款时,因印鉴不符被退票。当地人民银行接到报告后,经核查,对出票人东方公司进行了处罚。 案例4.出票人签发支票上的签章多于预留印鉴数量。 XX 公司财务人员误以为在支票上盖的印鉴越多,支票的效力就越强。因此在2005年7月1日开出的支票上盖上银行预留印鉴后,多盖了一个个人印鉴。持票人到该公司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因印鉴不符被退票。当地人民银行接到报告后,经核查,对出票人XX公司进行了处罚。 温馨提示荩 出票的时候,出票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自己在支票上的签章与在付款银行预留的印鉴是否完全一致。1、有些出票人在银行预留了多个印鉴,甚至由不同人保管印章,这就要避免因为保管人不在或其他差错导致印章缺少或多盖。2、如果预留的多个印鉴并约定了特定组合方式,一定要同时注意签章的顺序等组合方式问题。3、当两个以上经营实体合用一套管理机构时,虽然人员相同但是各自实体用的印鉴是不同的,经办人员一定要注意不要将不同实体的印鉴混用、错用。4、企业名称、印章、经办人等变更后,要及时到银行变更预留印鉴。新印鉴启用后,签发支票一定要用新印鉴。如果签发支票日早于新印鉴启用日,但提示付款日晚于新印鉴启用日,也要使用新印鉴签发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