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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12-07期 第第05版版:地方税务

高州地税以电控税 加强制砖行业税收管理

本报讯 针对制砖行业发展迅速、财务核算不健全等情况,高州市地税局在充分调研的情况下,按照征管法相关规定,实行以电控税的税收管理办法,强化制砖行业税源监控,规范制砖行业税收管理。 近年来,随着高州房地产开发和农村小康住宅建设的增多,制砖行业发展迅速,制砖厂规模逐步扩大,产品产量大幅增加,销售收入不断攀升。但由于砖厂都是季节性生产,财务核算不健全,收入、成本难以掌握,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核定征收,往往难以准确核定其税收定额。近日,高州地税局组织调研人员对辖区内的砖厂进行了逐户调查摸底,对砖厂的生产、销售、雇工情况等各项基本情况进行分户登记造册,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打下基础。根据专项调研工作小组的调查报告,讨论制定了《关于对我市红砖、灰砂砖行业实行以用电量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对辖区内砖厂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堤围防护费、资源税等应征税费,按照纳税人当月生产用电量(按供电部门抄表数)作为纳税人最低计税依据,其它应征税费按实际计算征收。征收单位对砖厂的生产规模、占地面积、每月用电量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砖厂每月申报销售收入低于市局统一最低计税依据的,及时依法进行纳税调整。同时,与乡镇党政、工商、国税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情况通报、信息交换,积极构建协税、护税网络。(黄柏成邹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