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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9-14期 第第05版版:地方税务

纳税服务台

类型: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兼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的通知 》(国 税发[1994]0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 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的规定精神,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类型:个人所得税 问:我有一住房,因城市改造被拆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取得拆迁补偿款50万元。请问这笔拆迁补偿款应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428号)规定,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