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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9-09期 第第03版版:社会新闻

七旬老翁菜刀伤人

检察官宽严相济促成刑事和解

本报讯(记者 陈艺平 通讯员 彭立霞)近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办案人员经努力,促成了一桩因邻里纠纷引致刑事案的庭内和解,得到当事人的好评,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去年底某日,高州市谢鸡镇某村委会的龙一背着农药水准备到田间喷药,途径龙二家门前时,龙二等人拦在路中间不肯让路,双方引发争执。此前,双方就已经因屋门前的道路问题多次引发争执。盛怒之下,已70岁高龄的龙一把农药水喷向龙二,并返回家中拿来菜刀,砍伤龙二的头部和右手掌部位,致龙二受轻伤。 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受理该案后,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具有和解基础。认为龙一已是七旬老人,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该案属邻里纠纷引致,从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农村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应尽可能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于是,办案人员首先到村里了解情况,村里反映龙一平时表现良好,只是性格有些冲动;接着又与被害人龙二进行沟通,龙二也念及兄弟情谊,提出只要龙一道歉并赔偿医药费即可。在全面掌握这些情况后,办案人员在提审时重点对龙一进行耐心教育和大量的释法释理工作,使龙一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同意和解,并主动向被害人龙二道歉,积极赔偿了龙二的医药费和误工费等损失。龙二认为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终于和龙一握手言和,请求司法机关对龙一从轻处罚。 鉴于本案符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对被告人龙一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对被告人龙一适用缓刑决定。(本案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