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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7-20期 第第02版版:要闻/时评

问责官员复出要能服众

○梁娟 刘紫凌 冯国栋

湖北荆州市委组织部对“石首事件”问责官员的复出给出最新回应:原石首市委书记钟鸣现在纪南城遗址公园项目筹备组负责前期调研工作,没有明确任何职务;原石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唐敦武现任荆州开发区党委委员,并没有被任命为开发区副主任。这一回应,可化解社会疑虑,是对社会民意的尊重。 对干部加强问责,是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干部问责后在制度的保障下复出,也是对干部负责。《关于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以内不得重新担任与此前相当的职务,就是在时间上划出的硬杠杠。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只要能认真总结教训,虚心接受批评教育,群众仍然欢迎被问责官员继续为人民服务。而问责官员复出时时引发争议,根本上源于被问责官员并未完全重获群众信任,而复出过程往往不够透明。 群众质疑并非无中生有。本月初抗洪救灾关键时期,江西丰城市卫生局干部分批外出旅游,局长甘志华等人受到问责。但甘志华被宣布不再担任局长一职不过三天便出任卫生局党委书记,社会认为这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精神不太吻合,引发舆论关注。不能服众的“隐性复出”、“超速复出”、“带病复出”,是对党和政府威信的伤害。 让有能力的“问题官员”在改过之后复出,继续报效国家,是一种制度安排,也是社会的理性选择。在推行法治化的今天,只有复出机制完善科学,执行过程公正透明,问责官员复出才能得到群众信服,进而履行好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