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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7-20期 第第02版版:要闻/时评

市司法鉴定机构组织学习《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本报讯 (记者张伍 通讯员 唐寿军)为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树立司法鉴定行业良好社会形象,近期,我市司法鉴定机构按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学习贯彻司法部制定的 《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活动。 《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在执业活动中做到“崇尚法治,尊重科学。服务大局,执业为民。客观公正,探真求实。严谨规范,讲求效率。廉洁自律,诚信执业。相互尊重,持续发展。”《规范》体现了新时期司法鉴定行业的价值追求,是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和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遵循的执业准则,是司法鉴定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学习贯彻《规范》,对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维护司法鉴定执业秩序、规范司法鉴定行为、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内化职业道德价值、培养职业道德情操、升华职业道德修养,推动司法鉴定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在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学习贯彻《规范》活动中,派出人员到各司法鉴定机构听取各机构对学习贯彻《规范》情况的汇报,并对《规范》内容上墙公示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对司法鉴定机构在执业活动中贯彻落实《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该局在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学习贯彻《规范》的基础上,还建立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诚信档案,以此促进司法鉴定机构诚信执业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