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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6-09期 第第02版版:要闻/时评

一个科级局长何来35套住房过亿资产?

○陆志坚

一个县煤炭局长腐败落马,经查,其在北京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过亿元……号称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的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案,引起社会关注。一个县煤炭局长、科级干部,何以能敛取如此巨额财富?(6月7日人民网) 一个小小的科级局长,竟然能在北京、海南等地购买35套住房,除此之外还有1.27亿元的存款。其财富之巨,恐“2009清水湾胡润百富榜”前两位富豪王传福、张茵都会为之惊讶——敛财手段之疯狂、权力挥舞之暴戾、趋利心态之无耻,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让人叹为观止。 官煤勾结。靠山吃山,靠煤吃煤,郝鹏俊深知煤炭局长谋取私利的巨大潜在价值。从2000年起,他便以办理采矿许可证为名出资2万元非法购买本县成南岭煤矿的采矿许可证,迅速织成了官煤勾结的腐败链条。既使在中纪委发文要求以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限期撤资时,郝利用煤炭局长的权力“便利”,假退股、假申报,掩人耳目。且在其它煤矿关闭整顿期间,郝所经营的成南岭煤矿反而迅速“做大”,由一个几十万元投资的窑口子,发展成总资产达5200余万元的大煤矿。权力的荫护,使郝一跃成为当地富甲一方的“财老板”。 假公济私。倘若说郝官煤勾结只是私欲膨胀,那么其将手中权力“私用”到一个全新“高度”则是厚颜无耻、利欲熏心了。其借部分煤矿安装瓦斯监控设备之机,指使亲属购买了13万元矿用监控电缆供自己所开采的成南岭煤矿使用,此笔款项经其签字后,一直由煤炭局垫付。而且,郝公然以成南岭煤矿法人代表的身份与江苏徐州矿务局某项目部签订合作开采合同书,却从煤炭局财务账户上支付10万元设计费。在利益的驱动下,公权成了郝肆意吞噬的“唐僧肉”,为所欲为、肆无忌惮。 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长竟然有35套住房过亿元的资产,相关监督职能部门绝不能查处了之,而是应深刻反思巨富煤炭局长是如何“养大”的,从而筑起防腐篱笆,防患于未然。否则,查处了一个郝鹏俊,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郝鹏俊前腐后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