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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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5-04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我市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今年补贴品目由128个扩至180个

本报讯 (记者 关若霜 通讯员 黄仁)记者日前从市农业局获悉,201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已下达到我市各县(市、区),我市2010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近日开始实施。 2010年全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5亿元,其中第一批补贴资金100亿元,广东省2亿元,我市5270万元(其中,茂南区750万元,茂港区600万元,信宜市、电白县各810万元,高州市1260万元,化州市1040万元)。 与去年相比,今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扩大补贴农机具种类范围。由2009年的12大类38个小类128个品目扩大到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新增52个品目。二是取消补贴产品最高销售限价。三是农民购买补贴产品数量由各地自定。四是放宽农民选择经销商限制。进一步明确生产企业自主推荐补贴产品经销商制度。同时,为保障农民购机自主权,允许农民可在省域内跨县自主选择农机经销商。五是审批程序更简便。审批分为市级审批和县级审批。对水稻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及其配套育秧盘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地级市农机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其他机具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地级以上市农机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六是公示制度更高效。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对评审通过的购机申请者在其所在乡镇或村进行 张榜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为方便农民,对单机补贴少于1000元 (包括1000元)的购机申请可采取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的办法。 另外,今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数量大幅度增加。去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共24家,今年则增加到92家,其中一级经销商13家,二级经销商7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