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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2-23期 第第05版版:地方税务

茂南地税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

本报讯 为了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茂南区地税局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 《转发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起,在全市范围内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的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负责审查车船税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该局结合文件精神,提出四项措施抓好车船税的征管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报纸或保险机构的营业场所张贴公告广泛宣传,向纳税人公布购买“交强险”并缴纳车船税的办理流程,各大保险机构从业者也配合该局向纳税人解答有关车船税缴纳的问题。 二、扩大征收网点。在茂南区地税局辖下的六个征收大厅(其中包括河东、河西、新坡、公馆、鳌头、开发区、山阁分局的征收厅)均可办理车船税的征缴业务,以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 三、该局成立车船税督查小组,不定期对保险机构的把关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保险机构把关情况。 四、加强与保险机构的沟通,及时了解保险机构在把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该局的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今年一月,该局征收入库车船税税款276万元,同比增收200.4万元,同比增长265.7%。(林强 张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