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9版版: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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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2-22期 第第09版版:消费

实木床木不“实”糊弄你没商量

木 家具新规施行已半年,个别商家仍然用 “行规” 忽悠人。花3千多元购买 的一架实 木床,可 除架子为实木外,其 余床边等基 材均是刨花板。 该商家把本属于 “综合类木家具”模糊称为 “实木家具”,误导了消费者。后经消委会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架 符合实木家具标准的 全实 木床,并 补偿消费者300元。 消费者张先生近日购买了一架实木床,总价款为3600元。当床送到家并安装完毕后,细心的张先生偶然发现 床边 有一破损处,并从破损处发现床边的基材均是刨花板,而非实木,可当初该店的服务人员信誓旦旦的向张先生保证,他们店里全是实木类家具。感觉受到欺骗的张先生于是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可商家的工作人员称他们经销的家具就是这样的,也是多年的 “行规”,要想退货,必须承担500元安装、 运输等费用。在多次协商未果后,张先生投诉至消委会。 消委会工作人员经了解调查,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在双方签订的购买合同上,家具名称填写的是代码,而材质、颜色等栏均是空白,只有价格最清楚。后据商家工作人员陈诉,床边等用刨花板效果并非就比实木差,至于为什么要宣传为全实木,是通行的行业的 “潜规则 ”;再者,实木家具消费者 比较喜欢、放心等原因;至于木家具新规定,工作人员称不是很清楚。 由于该店以 “综合类木家具”,宣称为 “实木家具”,误导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后在消委会的调解下,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重新制作一架全实木床,并对消费者给予300元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