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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2-02期 第第08版版:财富周刊

股市风险及风险控制

接上期2)签订指定交易等有关协议。投资者选择了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作为股票交易代理人时,必须与其签定《证券买卖代理协议》和《指定交易协议》等,形成委托代理的合同关系, 双方享有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可以指定某一证券营业部作为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的交易营业部, 在与该证券营业部签定协议并完成一定的登记程序后,投资者便可以通过指定的证券营业部进行委托、交易、结算、查询以及其他服务。 3)认真核对交割单和对帐单。目前A股交易采用T+1交收制度,即当天买卖,次日交割。投资者应在交易日后一天在证券营业部打印交割单,以核对自己的买卖情况。如发现资金账户里的资金与实有资金存在差异,应立即向证券营业部提出进行查询核对。 4)防止股票被盗卖和资金冒提,投资者股票被盗卖和资金被冒提,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股民的相关证件和交易资料发生泄露,使违法者有机可乘;第二、是因为证券公司管理不严等因素,使违法者得以进行盗卖或冒提,为保障投资者的股票和资金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证券公司应建立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内控制度,而投资者也必须在日常投资过程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尤其要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在证券营业部开户时要预留三证(身份证、股东卡、资金卡)复印件和签名样本;第二、细心保管好自己的三证和资金存取单据、股票买卖交割单等所有的原始凭证,以防不慎被人利用;第三、经常查询资金余额和股票托管余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损失;第四、注意交易密码和提款密码的保密;第五、不定期修改密码;第六、逐步采用自助委托等方式,减少柜台委托。(未完待续)(邵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