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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2-02期 第第08版版:财富周刊

融资融券风险早知道(一)

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不同,具有财务杠杆放大效应,投资者虽然有机会以约定的担保物通过向券商融资融券获取较大的收益,但也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较大损失。融资融券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 一、放大普通交易类同的风险。融资融券交易具有证券类产品普通证券交易所具备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证券公司业务资格合法性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种风险。同时,融资融券放大投资规模会给投资者带来比普通交易更大的风险。融资融券对各类风险的放大效应与投资者的负债比例相关,融资融券负债比例越大,其自有资产面临的风险也相应越大。 二、融资融券交易因证券公司资质受到限制的风险。如果证券公司未取得融资融券业务相关资格而开展该项业务,投资者可能面临因证券公司违规开展业务被取缔而导致自身资产安全、交易无效等风险。此外,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会受到净资本为核心指标的风险监管,如由于证券公司净资本变化等原因触发交易监控,会导致投资者信用账户交易受到限制;一旦其业务受到限制,投资者可能因此承受交易受限的风险。因此,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了解拟开户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业务资格,并将证券公司资质作为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所应考虑的重要风险因素。 三、融资融券交易因监管受到限制的风险。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自身融资融券交易可能因监管而受到影响,比如单只或全部证券被暂停融资或融券、投资者账户被暂停或取消融资或融券资格等,该等影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四、融资融券交易因投资者担保能力不足受到限制的风险。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可能面临由于自身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担保要求且未能及时补充担保物,而导致投资者信用账户交易受到限制。该限制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待续) (陈大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