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2-02期 第第02版版:要闻/时评

畅通报销渠道加大救助力度

参加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茂名代表团代表关注医疗保障问题

本报广州电 (记者 邓悦蓝)参加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茂名代表团代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保障问题十分关注,针对报销渠道不畅通,对弱势群众救助力度不够等问题,建议我省快速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省联网报销制度,快速建立我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法规立法以及加大对低保户、五保户的医疗救助力度等。 陈华飞代表指出,2008年,我省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截至2008年底,全省城乡居民登记参保人数为1358万人,参保率超过90%,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总体参保率达到80%、参保人数达到1000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参保人数跃居全国第一。但目前我省的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都是以各地区(市、县)为单位,异地医疗发生的费用,需经原地有关部门同意后才能回去报销,给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带来极大的不便。甚至有些县、市,还未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报销制度,参保人员在本地发生的医疗费用还要全额支付后再回到本县、市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又具有覆盖广、难度大、时间集中、业务量非常大等显著特点,如此巨大的工作量,往往由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编制和人员紧缺,而出现报销不及时、解释不清楚等现象,给群众造成很多不便和误解,这或多或少降低了群众对医疗保险制度和政府的信任度,对居民参保的积极性极有影响。 如何畅通报销渠道?陈华飞代表说,在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健全、人民群众需求和积极参与下,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已成了客观的实际问题,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地解决问题,建议我省快速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省联网报销制度:1、统一政策、补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构建全省统合和谐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2、建立全省医疗保险联网报销制度,可先选定若干个地区试点试行,取得成功经验后全省推进;3、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即时报销制度和联网信息体系, 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4、全省各级医保机构建立联网信息,以便查询与操作;5、原参保医保管理部门需进行复审。 医疗保险法规的立法问题,也是陈华飞代表关注的。她说,随着社会医疗保障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最终将走向全民医疗保险,社会群体不断扩大,纷繁复杂的问题将会碰上,目前,我国对医疗保险尚无专门的立法,对医疗保险中诸多不公正和不法的行为没有处罚的法律依据,甚至有些问题屡出不鲜,严重地危害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阻碍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如投机性、选择性投保的现象普遍;多种形式的骗保行为屡见不鲜;管理机构管理松弛,监督乏力时有出现。她指出,加快医疗保险的立法步伐,构筑起医疗保险法律保障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全体民众的基本医疗需要,是应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公平性的特点。因此,为保证其目标的实现,只有通过法律途径由国家立法实行。医疗保险基金是为参保人员在出现疾病风险时提供资金保障而建立起的一道健康安全网,是全体参保人员的“保命钱”。为此,建议我省先行先试,尽快将医疗保险列入立法计划,加快医疗保险法规立法,从而构筑起一道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的法律防线,以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促进社会公正,真正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陈伟清代表对弱势群众的医疗问题尤为关注,她说,低保户、五保户是社会弱势群体中的特殊困难群体,为帮助他们解决治病难问题,应对他们给予医疗救助,免收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的新型合作医疗参合费和城镇低保户的医疗保险费中属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于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的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足,为此,她建议由省级财政统一支付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的医疗参合费和城镇低保户的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