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1版版:要闻

下一版>

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0-01-17期 第第01版版:要闻

“八个一”推进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

市司法局调解各类纠纷逾万件

本报讯(记者 文华春 通讯员 颜庆明)自去年省部署开展“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活动以来,市司法局全力以赴督促基层单位积极参与活动,落实“以司法所为基础”的各项任务,进一步端正业务指导思想,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强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司法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全面实现“八个一”的要求,有力推进全市110个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据统计,去年全市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1341件,调解成功10773件,调解成功率为95%,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42件。 一是建立一个接受矛盾纠纷投诉、化解的平台,有条件的司法所主动为镇街中心建设提供场地,目前全市有44个镇街中心建在司法所;二是建立一个化解矛盾纠纷的运作流程,把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延伸到村一级基层单位,目前全市已建立镇街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110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110个,村(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1847个,形成了镇街、村居二级便捷、便民、及时受理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建立一套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制度,完善档案管理,把统一受理、登记、分流、调处、执行、归档及回访的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建立一个化解矛盾纠纷的保障机制,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都有人财物保障的具体措施;五是建立一个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标准,作为今后落实检查、奖惩的常态化措施;六是建立一个资源整合机制,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与司法所挂钩,通过司法行政内部的资源整合,使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改善目前法律人才匮乏的局面,提高司法所的业务水平;七是建立一支专业的调解员队伍,探索借鉴各地成功经验,利用专职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独特的经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目前,全市有镇街兼职人民调解干部921人,村(居)委调解员9328人,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八是建立一个法制宣传阵地,加强法制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