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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12-10期 第第03版版:社会新闻

市地税局领导昨作客“民声热线”时提醒

明年1月1日起使用新版地方税收发票

本报讯(记者 周燕红 林玉杏)昨日上午,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潘致远作客124期“民声热线”节目,就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优惠、住房公积金的税前缴费比例、如何识别新版地方税收发票等市民关心的问题,接受了市民来电咨询、投诉和建议。 问:旧版发票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新版地方税收发票有什么特征? 答:根据省地税局启用新版广东省地方税收发票的通知规定,冠名旧版地方税收发票可使用至2009年12月31日止,2010年1月1日起申领使用新版地方税收发票。旧版冠名发票必须在2010年3月31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新版地方税收发票的特征:新版发票的发票联使用广东省地方税收专用发票防伪纸印刷,透光可见黑白水印图案,其中黑色水印为“GDLT”英文字母,白色水印为税徽。《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仍采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背涂为蓝色的干式复写纸印刷;新版发票的发票联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发票监制章,墨色为大红色,荧光反应为橘红色光;新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还采用专用温变防伪油墨印刷“LT”图案,常温下图案呈翠绿色,用手指夹纸摩擦或对图案加温时变成黄色,回复常温后图案变回翠绿色;新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票面发票代码的第8位、第12位以及发票号码采用特殊数码喷印技术印刷,号码上虚下实。 市民在消费中如发现开票人使用假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不符合发票管理规定的,有权拒收该发票,并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发票违法行为,举报方法是拨打当地地方税务局涉税举报电话12366或登录茂名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涉税举报专栏。地方税务机关会为举报人保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问:饮食店称正规发票用完了,只开具收据给消费者,这样做合法吗? 答:不合法。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应开具而未开具的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市民如遇到收款方不按规开具发票的行为,可向地税部门进行投诉。 问: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税前缴费比例是多少?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其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问:什么是全责征收社保费?我市地税机关何时实施全责征收社保费?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后,缴费人如何办理缴费手续? 答:“全责征收”是指地方税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中的缴费单位登记、申报、审核、征收、追欠、检查及费金划解财政专户全过程的工作。我市地税部门从2009年4月10日起实施社保费上全省“大集中”征收系统,并全责征收社保费。凡符合参保条件的,自行向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税务登记后,取得唯一的纳税人编码,纳入税务机关管理。同时,办理社保缴费单位登记。并根据社保部门规定的规则由系统自动生成缴费单位社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