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09版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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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8-11期 第第09版版:理财

收藏:拍到赝品如何维权

在艺术品拍卖中,不是所有的赝品买受人都有权要求撤拍或解除拍卖合同,请求赔偿。这首先要看拍卖企业是否放弃了不保真条款。一般拍卖企业是不会做出保证拍品是真品的担保的。在拍卖活动中,拍卖师通常会宣读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中都有不保证条款的规定。在其他公开的拍卖文件,资料中也会有提示。竞买人在拍前应该详细地审查,审慎判断。拍卖公司在拍卖中声明保真的,买受人仍购得赝品,可向拍卖人要求退还价款,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委托人与拍卖人合谋知假卖假,应承担连带责任。 拍卖企业援引了《拍卖法》规定中的不保证条款,声明不保真的,且通过拍卖企业公开的信息、资料也不能作出拍品即是真品的确定性推断,拍卖人尽了应尽的诚实披露义务的,则买受人应自己承担损失。买受人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买的可能是赝品,仍然购买,拍得赝品后不得反悔,只能自己承担风险。 “捡漏是每个收藏者的美梦,赝品是每个收藏者的恶梦”。一般的拍卖活动中,即使拍卖公司尽了诚信披露的义务,如实告知了藏品的情况,艺术品的真假还是不能确定。艺术品拍卖中的高收益与高风险相伴而生。收藏者光凭经验、智慧和艺术修养还不够,很多时候靠的是运气。拍到艺术精品是每个收藏者所梦寐以求的事情。好运不会降临到每一个收藏者身上。收藏者买到赝品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如果买到赝品,买受人应如何去行使救济权呢? 买受人应首先证明该艺术品是赝品。于画作而言,在世画家的画作真假,画家的鉴定是最具有说服力的。但画家的鉴定不是唯一决定因素。买受人可先与拍卖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应通过法定的鉴定程序来鉴定。其次,要就拍卖公司图录上的记载,拍卖中作出的描述等相关事实进一步核实。拍卖公司若在拍卖活动中虚假陈述,未尽审慎鉴定、鉴别的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在拍卖前已向竞买人说明了拍品的详细情况,作了详尽,真实,完整的披露,则不承担买受人竞得赝品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拍到赝品后,若请求撤销拍卖合同,返还价款应在一年内提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李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