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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09-06-11期 第第03版版:社会新闻

4月以来平均4天1人溺水

120急救中心提醒:游泳消暑切记安全

本报讯 盛夏到来,不少孩子喜欢到小河、池塘等处游泳降暑,极易发生溺水事件。 据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统计,该中心今年4月1日至6月9日,共接到溺水求救电话15个,平均每4天半就有一宗溺水事故发生,其中急救车到现场后, 患者已死亡的达10人,占67%。事故现场多为农村水塘,溺水者多为小学生。 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提醒市民:小孩游泳一定要有家长看护,不会游泳的最好不要下水,特别不能到水深的地方,如鱼塘、石湖、水库等地方去游泳。即使出去游泳,也要结伴同行,这样可以互相有个照应,防止溺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提醒,为了防止溺水,一定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不会游泳的人,千万不要单独在水边玩耍;没有大人的监护,不要和伙伴们玩水。 游泳前应做全身运动,充分活动关节,放松肌肉,以免下水后发生抽筋、扭伤等事故。如果发生抽筋,要镇静,不要慌乱,边呼喊边自救。常见的是小腿抽筋,这时应做仰泳姿势,用手扳住脚趾,小腿用力前蹬,奋力向浅水区或岸边靠近。 小学生参加游泳应结伴集体活动,不可单独游泳,最好要有成人的带领。游泳时间不宜过长,20到30分钟应上岸休息一会,每次游泳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 小学生不宜在太凉的水中游泳,如感觉水温与体温相差较大,应慢慢入水,渐渐适应,并尽量减少次数,减低冷水对身体的刺激。 小学生一般不要跳水,可以在水中玩抛水球的游戏,但不能起哄瞎闹、搞恶作剧,不能下压同伴、深拉同伴或潜水“偷袭”同伴,对刚学会游泳的同学更不能这样做。 游泳应在有安全保障区的游泳区内进行,严禁在非游泳区内游泳。农村的少年儿童应在选择水下情况熟悉的区域。 参加游泳的人必须身体健康,患有下列疾病的同学不可游泳: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肝炎、肾脏、疟疾、严重关节炎等。女同学月经期间不能游泳,患红眼病和中耳炎的同学也不能游泳。 在露天游泳时遇到暴雨是很危险的,因此应立刻上岸,到安全的地方躲避风雨。(揭育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