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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21-04-07期 第05版:茂闻·城乡

化州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

  茂名晚报讯 通讯员李美玲记者李茜为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化州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就一起寻衅滋事案案拟作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干警、律师代表等参与听证会。
  此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保、李某志、李某樟认为被害方村牌影响其村风水,便用红色油漆涂抹损毁被害方村牌。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等方面向作了全面陈述,认为本案中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但鉴于本案系由邻里纠纷引起,犯罪嫌疑人李某保、李某志、李某樟在案发后出资安装了新的村牌,并取得被害方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该三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又是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观恶性较小。综合以上各种因素,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李某保、李某志、李某樟表示认罪认罚,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对本案进行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保、李某志、李某樟作出的不起诉处理意见。
  化州市检察院把公开听证作为检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作为检察机关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的有力举措,以公开听证的方式保障群众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同时,在听证中普及法律知识,共同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