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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21-02-26期 第04版:茂闻·综合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对〈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五大主要措施持续有效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茂名晚报讯记者潘宇丽昨日上午,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落实《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对〈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茂名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2020年6月1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
  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以五大主要措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宣传,开展送法下基层和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信息的推送和宣传,加强内部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条例知晓度;坚持环卫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研究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制度,积极发挥环境卫生协会作用,以建立健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执法力度,持续加强专项性整治活动和日常性市容执法工作,结合“双创”工作加强城区“十乱”整治工作,一线执法人员对违法条例的行为做到违法必究,2020年全市适用条例处罚案件共1146宗,共罚款24.84万元;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2020年市财政投入2600多万元专门用于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7500多万元用于市区环卫服务市场化工作,300多万元用于压缩站改造等;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完成立法起草工作,建立广东省垃圾分类培训学院茂名分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以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报告指出,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符合我市工作实际,为我市“双创”工作开展起到良好的法律保障作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及各级执法部门的认可。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发现存在个别条款执法主体不够清晰、设定罚款金额偏小、处罚力度偏轻,对违法者的警示不够等问题,建议对条例再作适当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