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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21-01-10期 第05版:茂闻·城事

官山一路:小车人行道上乱停放

市民出行受影响

  

两辆小轿车一前一后停在了人行道未规划停车位的空地上。茂名晚报记者潘宇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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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晚报讯
记者潘宇丽近日,有市民向茂名晚报记者报料,称市区官山一路茂南区民政局附近人行道上经常有小车占道停车,使得原本宽敞的道路变得狭窄,给附近商家和居民出行造成影响,记者接报后立即前往采访调查。
  小车占道停放,人行道被“腰斩”
  记者到达官山一路茂南区民政局附近,看到一辆黑色小轿车和一辆白色小轿车一前一后地停在了人行道未规划停车位的空地上,不远处,还有一辆红色小轿车停在了一条巷子出入口位置,将两旁连接的人行道“拦腰斩断”,仅仅在车辆头尾间留出了狭小缝隙供市民通行。记者在原地观察,看到市民走过这条道路,要么是小心翼翼地避开挡道车辆才能通行,要么就是不得不冒着危险选择在机动车道通行。另外,非机动车通过时,有些缓慢减速在车头位置小心通过,有些就直接走下机动车道,带来安全隐患。而巷子后面住宅区的车辆出入时,更是十分不便。
  个别市民贪方便乱停乱放
  周边商户向记者透露,尽管这路段会有执法人员来整治车辆乱停放,但这种现象仍是屡禁不止。“很多车主都是‘贪方便’,有些车辆是临时停车,‘过来办点事情,马上就走’的说法很多。”市民周大叔表示,个别车主占用人行道乱停车或有“无奈”,官山一路西往东方向并没有规划小车停车位,许多住在这附近的市民找不到地方停车,就只能停在未经划线的区域内和人行道上。
  但也有市民对此种“无奈”不认同,据了解,官山一路西往东方向虽无规划小车停车位,但对面东往西方向却有规划一定数量的小车停车位,“我老板每天都是开小车过来上班的,但是他从来不会把车辆停在这边的人行道上,而会把车开去对面划好的小车停车位停好,再走路过来。”在附近电动车店上班的小刘认为,车位紧缺不能成为车辆乱停乱放的借口,究其原因,始终和部分市民“贪方便”的心理有关。
  抱着侥幸心理乱停车可能会得不偿失
  个别市民抱着侥幸心理,“见缝插针”式地在人行道停车是否真的占到“便宜”?“有些车主把车乱停放在人行道上,其实很容易被剐蹭,像那辆红色小轿车停放的位置就很危险,容易和出入的车辆发生碰撞,这种案例此前就有不少。”市民陈姨认为,乱停车不仅不会占到“小便宜”,反而会得不偿失,希望车主能文明停车,别给过路行人“添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九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细节体现礼貌,停车展现风貌。人行道违章停车不仅影响行人正常通行、妨碍沿街店铺经营,而且会造成交通拥堵,带来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还路于民,共同创建文明和谐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