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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20-10-15期 第07版:茂闻·社会

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等有关要求,将《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整治工程建设单位:茂名市滨海渔港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博贺大道南侧和放鸡岛北侧
  建设项目概况: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整治工程共分为海堤生态化综合整治工程和放鸡岛珊瑚礁生态修复工程,其中海堤生态化综合整治工程内容包括:海堤生态化、绿植化2.0km,水平宽度6.85m,拆除近岸废弃围塘3处,垃圾清理41公顷,设置红树林保护宣传设施2处与监控设施1处;放鸡岛珊瑚礁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布置珊瑚生态恢复区3.25万m,珊瑚苗培育设施一项(安装钢管框架29个)。工程投资2141.88万元,建设总工期12个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9edRyj5qBagFPyw4zM3Jw
  提取码: 7ts9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茂名市滨海渔港建设管理中心直接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依法听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 接: https://pan.baidu.com/s/1uvbwXmeBTx-60hQ721Vmnw
  提取码: 589c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中心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的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9月21日-2020年10月2日。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市滨海渔港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盐坨办公楼二楼
  邮编:5254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16719088
  联系邮箱:xqnlsj@163.com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恒炜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北路108号3楼自编B37房(仅限办公)
  邮编:510665
  联系人:钟工
  联系邮箱:365578991@qq.com
  茂名市滨海渔港建设管理中心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