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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20-07-28期 第05版:茂闻·城乡

堂兄驾车肇事 堂弟“顶包”获刑六个月

  茂名晚报讯记者梁奈通讯员容明君 近日,电白法院对一起包庇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俊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六个月。

案情回放
  2017年9月16日,吴某剑(已科刑)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与一辆无号牌超标、借道行驶的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摩托车驾驶员林某受伤,两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吴某剑找到其堂哥去到案发现场报警并将被害人林某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吴某剑让其堂弟即被告人吴某俊到电白交警大队水东中队冒名顶替,假冒肇事司机为其顶替罪责。被告人吴某俊按吴某剑所说照做。而后,吴某剑预付被害人医疗费和组织多人献血,同月18日,被害人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剑支付了丧葬费给林某家属。后经电白交警大队核查肇事路段监控视频,确认吴某剑是肇事司机,而被告人吴某俊是冒名顶替。2017年10月17日,吴某剑主动到电白交警大队投案,如实供述驾车肇事致被害人林某死亡的事实。电白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认定吴某剑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过错。经电白交警大队调解,吴某剑的母亲向被害人父母支付经济损失赔偿款,被害人父母对吴某剑表示谅解。
  2018年4月2日,被告人吴某俊开始潜逃,电白公安对其实施网上追逃。2019年7月10日,吴某俊被抓获归案。

法院裁判
  电白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俊明知他人犯罪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他人掩盖罪行逃避法律追究,侵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应予刑罚。被告人吴某俊是初犯,能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使公安机关及时侦破吴某剑的交通肇事案。且吴某剑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施救被害人,试图减轻危害后果,在被害人死亡后又及时支付丧葬费和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和解,弥补对被害人家属造成的损害。被告人吴某俊的包庇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据此又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吴某俊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