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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20-05-22期 第03版:聚焦全国两会

携号转网得缴7000多元“分手费”?

应尊重用户“搬家”的自由

  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记者孙飞)5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微信公号刊发题为《携号转网得缴7000多元“分手费”?应尊重用户“搬家”的自由》的评论。
  全国政协委员陈伟忠近日表示,他准备提交与携号转网有关的提案。携号转网,是指用户在不换号的前提下,从一个电信运营商迁入另一个运营商。陈伟忠调查发现,这项本该“多赢”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运营商非法无序竞争、伤害消费者、滋生腐败等问题。
  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对携号转网的种种问题深有共鸣,还有人则认为不能因噎废食。其实携号转网争议不算新话题,但政策存废可能成为提案,表明携号转网的种种问题仍未解决,也凸显了当前我国部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骨头之硬”。
  去年11月底,三大电信运营商之间携号转网开始在全国正式推开。工信部明确要求,电信运营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阻止和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但在现实中,因业务绑定等原因制约转网的现象,仍然一定程度存在,部分用户在转网过程中遭遇隐形门槛。
  有网民表示,虽然有明确的政策支持携号转网,但要做到“说转就转”并不容易。比如,手机绑定的相关业务,会成为不能转网的借口,外地号码需要到归属地申请取消业务,才能办理转网。还有人告诉记者,在办理携号转网时,工作人员说自己的号码属于靓号,不能办携号转网,如果实在要办理,需缴纳7000余元的“分手费”。
  携号转网是推动电信业有效竞争和健康发展的重要政策,有利于电信行业提质降费,也是电信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用户携号转网遭遇隐性壁垒,表明运营商服务质量仍有待提升。只有更尊重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才能赢得市场认可,实现转型和长远发展。
  近期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不断在经济体制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上突破创新。对正在改革的电信运营商而言,只有尊重市场和用户,才能“转”出发展和空间。
  千金买马骨,终赢得爱马美谈;筑巢引凤凰,需让用户有“搬家的自由”。用户体验的软实力,才是企业经营的“强引力”。即将到来的5G时代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如果运营商仍困于“保号保网”的短期利益,置用户体验于不顾,可能得不偿失。我们期待电信运营商能够正面回应,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