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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20-03-23期 第08版:茂闻·综合

电白三男子网络诈骗获刑

提醒:疫情期间学生上网课更需提防网络诈骗

  茂名晚报讯记者梁奈通讯员谭连芳日前,电白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电白男子许某飞、许某军、许某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期,4000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案情回顾
  2019年7月,上线(QQ昵称“在线充值”)找被告人许某飞商量帮忙收、取游戏诈骗款,后许某飞纠集被告人许某文、许某军参与,由许某飞、许某文、许某军提供微信、支付宝收款二维码及银行卡号给上线。上线再将该微信、支付宝收款二维码及银行卡号发给被害人,被害人受骗后将钱汇款到涉案微信、支付宝收款二维码及银行卡号上,再由许某飞、许某文、许某军及时提现至微信、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并持该银行卡到银行柜员机取现。许某飞等人取现后按照上线的要求,将诈骗款现金送到指定的地方交给上线。许某飞、许某军、许某文抽取所取现金额的5%作为好处费。
  2019年7月20日,三名被告人以购买游戏账号为由骗取了被害人薛某人民币45502.4元;2019年7月22日,三名被告人以同样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高某人民币11400.1元元。

法院裁判
  电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飞、许某军、许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而提供微信及支付宝、银行卡号收款账户帮助诈骗分子提取诈骗款,数额巨大,其三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诈骗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许某飞、许某军、许某文提供微信及支付宝、银行卡号收款账号帮助诈骗分子提取诈骗款,三人行为起到辅助作用,均属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许某飞、许某军、许某文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网络诈骗高发,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疫情期间,尤其是家长们要提高警惕,骗子更加容易盯上在家上网课的学生们。骗子利用学生独自在家上网课,以卖游戏账号、购买游戏皮肤、兼职刷单、充值返利等骗局进行诈骗。家长们应经常与孩子和老师进行沟通,及时了解他们上网课期间接触的可疑信息;同时对孩子们进行反诈骗教育,对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链接等一律采取不予理会的态度。此外,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机支付密码、银行卡密码等。用法律手段打击诈骗分子是最后一道防线,家长与孩子应共同从源头预防诈骗,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