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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20-03-16期 第06版:茂闻·综合

预防新冠肺炎?

一药房发布违法广告被查处

  茂名晚报讯记者池榕通讯员刘国明周浪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高州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广告监管职能,强化广告市场监管,严禁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截至目前,立案一宗。
  高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疫情防控期间,该局严禁发布防护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的广告及含有宣传预防、治疗、治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等内容。同时,对药店、餐饮店、商场、农贸市场及周边,和住宅小区、广场等地的户外广告加大巡查频次,发现有违法广告的,立即予以处置。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93人次,立案1宗。记者从该局了解到,高州市某药品贸易有限公司一号药房发布涉嫌违法广告,当事人为推销“维生素C泡腾片”,在没有“预防新冠肺炎”功效的情况下,于2020年2月起在其经营场所中发布含有“预防冠状病毒 早晚1粒维C泡腾片”的宣传广告。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2月12日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该局还通过LED显示屏不定时播放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及报刊等媒体发布和宣传抗击疫情的相关政策,告诫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规制度,履行好广告发布前真实性、合法性审查责任。该局已张贴各类宣传资料3.843万份,被媒体刊登新闻稿件19篇,在微信公众号、网站论坛等新媒体发表宣传报道71篇,上门开展宣传7443家次,出动宣传车96辆次。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累计监测监测各类平台广告约753条,监测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