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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9-11-29期 第07版:茂闻.综合

说案

听说妻子被调戏 冲动伤人被依法严惩

  茂名晚报讯通讯员陈严记者池榕疑妻子被同村村民调戏,男子伺机报复伤人被起诉。近日,信宜法院审结了该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法院的公正判决下,双方当事人均服判不上诉。

案情回放
  家住信宜市某镇的村民张某因怀疑妻子被同村黄某调戏,产生了伺机报复黄某的念头。2018年4月某日下午,见到黄某在某人家中闲坐,就冲上前用手击打黄某的面部多下,导致其口鼻流血。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黄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事发后,公安机关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之后,黄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起诉至信宜法院,请求判令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263.14元;案件诉讼费由张某承担。
  信宜法院对该案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健康权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赔偿。本案中现有证据未能证明原告骚扰过被告的妻子,且被告没有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而是在其妻子与原告发生纠纷二十多天后,对原告进行殴打,导致原告受轻微伤,侵害其人身权益,依法应对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核实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7319.26元。因此,信宜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付7319.26元给原告;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不上诉。

法官说法
  承办该案的信宜法院民一庭法官表示,冲动是魔鬼,千万不要逞一时之快不计后果地大打出手。被告怀疑妻子被原告调戏,心生不忿,应当用合法、理智的方式去处理,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有效维护妻子的合法权益。但被告却没有抑制住自己的怒火,冲动伤人。拳头只会导致两败俱伤,被告不但要赔付原告的相关损失,还要受到法律严惩,留给自己的只有悔恨。当事人发生矛盾纠纷时,一定要强化法治意识,要加强自控力,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一件小事就成了违法犯罪的导火索,否则必将承担违法犯罪所带来的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