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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19-08-07期 第05版:茂闻·社会

司法救助解民困 春风化雨暖人心

  茂名晚报讯 记者池榕 通讯员彭秋香 近日,信宜法院及时向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梁某惠、黄某珍母女发放了司法救助金20000元,解决了她们的燃眉之急。
  2018年1月,梁某、许某夫妻和梁某、黄某夫妻经过商议,共同雇请黄某雄等六人为其建房屋。黄某雄在施工期间,从新建房屋一楼的楼面约2米高处跌落至楼梯转台处,造成脑部及身体多处受伤,后经住院治疗无效死亡。2018年9月10日,死者黄某雄的妻子梁某惠、女儿黄某珍将屋主及共同建房施工人员一并起诉至信宜法院。信宜法院对案件经审理后,核实原告的各项损失共557150.04元,综合考虑该起事故发生的起因及各人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判决被告梁某、许某夫妻和被告梁某、黄某夫妻,共同承担20%的民事赔偿责任,向原告赔偿104430元。但判决生效后,被告梁某、许某夫妻和被告梁某、黄某夫妻,却一直没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梁某惠与黄某珍向信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穷尽执行措施,因被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家中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执行到6875.81元案款给申请执行人梁某惠、黄某珍。因救助申请人梁某惠属于二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而申请人黄某珍刚参加完高考,准备入读大学需要一大笔费用入学,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信宜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的法官接到案件后,及时对救助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查明救助申请人梁某惠、黄某珍的生活的确困难,并依法办理了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手续,及时向其发放了救助金。当领到救助金时,梁某惠、黄某珍均紧紧握住法官的手,热泪盈眶地说:“太谢谢你们了!是你们法院给我的家庭重新带来了光明!”。
  这是信宜法院切实开展司法救助,解决群众困难的一个工作缩影。近年来,该院将司法救助工作当作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力求让每个当事人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2013年以来,该院共为17件案件25人经济困难当事人实行了司法救助,累计已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26500元。